

福州新闻网7月27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谢充灵)近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联合印发《2018年福建省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今年我省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126元,与去年相比每公斤降了0.2元。
根据预案,今年我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9月16日至明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当早、中晚籼稻市场价格低至最低收购价时,由设区市粮食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在相关区域启动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早、中晚籼稻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及以上时,停止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改按市场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