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起,每年4月组织一次全省高三毕业班质量检查测试,取消1月单科质检。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分文理科)、英语(含听力),每科目满分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目满分30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衔接统一高考“全国I卷”。
根据要求,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现高考环境全模拟。省质检考试成绩与学生高中毕业、高考录取等均不挂钩,不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依据。
(吴航乡情报记者 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