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今年10月起,我市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70元,即每人每月增补40元;农村五保供养提高标准分为,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7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420元,即每人每月增补170元。
据了解,截止今年10月,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人,有农村五保供养819人(其中,集中供养51人,分散供养768人)。此次提高低保及农村五保标准,旨在确保我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减轻物价上涨对他们基本生活水平的影响。
(记者 陈雪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