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广大被征收户的权益,根据长乐区道路交通征迁安置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我镇决定进行洋下村被征收户选房秩序号和房间号抽取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工作机构
本次选房秩序号和房间号抽取具体工作由古槐镇政府、长乐创业征收房屋事务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长乐区公证处、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镇纪委、镇人大代表作为监督部门共同参与。
二、参与抽取秩序号和房间号对象
符合福平铁路古槐镇洋下村征收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安置条件并完成协议签订及腾空房屋交付后持有征收实施单位发放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征收人。
注:已签署二期安置意向的被征收户待安置小区二期建成后分房。
三、分房地点及时间安排
1.分房地点:洋下村委会
注:分房当天一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只限1-2人进场
2.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28日下午2:00-2:30为资格审查时间,请相应号段的被征收人于资格审查时间前到达抽取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选房秩序号抽取时间
2022年2月28日下午2:30分开始,福平铁路古槐镇洋下村征收项目协议顺序号段为1号-169号的被征收人抽取选房秩序、房间号。
注:当日抽取结束时间以当日号段抽取完成时间为准。
4.参加抽取选房秩序号及房间号的被征收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被征收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被征收人因故未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加,受委托人应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或委托证明),委托书(或委托证明)需经所在村(社区)工作组人员现场确认。
四、抽签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叫号后,被征收户或其委托人将有关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在审核无问题后由安置户根据协议顺序号入场抽取选房秩序号(若一名安置户需安置两套及两套以上安置房的根据安置需要抽取相应数量的秩序号)。每位抽号人每次只能抽取一个选房秩序号,若抽取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秩序号,视为抽号无效,应将号码球重新放回抽号箱,重新抽号一次。秩序号抽出来后被征收户在公证人员见证下当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登记造册。
2.秩序号抽取完毕后再由工作人员叫号,被征收户或其委托人根据选房秩序号先后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入场抽取房间号。每位抽号人根据自己所安置户型到相应号箱抽取房间号,每次只能抽取一个房间号,若抽取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间号,视为抽号无效,应将号码球重新放回抽号箱,重新抽号一次。
3.参加抽号人因未及时到场(指叫到号后三分钟内不进场),且未委托他人代抽选房秩序号和房间号或到场拒绝抽取选房秩序号和房间号的,被征收户的选房秩序号和房间号由所在现任村干部代抽。
4.抽号全过程及结果由区公证处、镇人大代表、镇政府工作人员、镇纪委在场见证并办理公证。
5.工作人员汇总抽取选房秩序号和房间号的结果,张贴公示,拍照保存,并上报长乐区道路交通征迁安置指挥部。
五、安置房结算及交房
1.安置房集中结算交房时间:2022年3月3日-4日,共2天。
2.被征收人携带安置房选定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原件;若委托他人代为结算的,被委托人应携带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复印件、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原件、安置房选定单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长乐创业征收房屋事务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区郑和东路32号)领取结算单,领取后自行前往银行办理缴款,缴款完成后携带银行缴款回单前往征收公司领取排房单(无欠款或有余款的被征收人可在征收公司完成交接手续后直接领取排房单),持排房单前往安置小区进行交房。
过渡费支付时间统一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被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安置房结算、交房手续;因被征收人逾期结算而造成逾期交房的,应自行承担逾期交房所造成的损失;逾期后,征收公司仍可正常办理结算业务(节假日除外)。
本次分房事项跳档安置,部分跳档被征收户跳档超过面积按评估价每平方6067元计。
六、其他事项
1.现场号码球、选号箱、横幅、抽签结果报告单、材料等相关物品以及现场布置、全程录像工作、由长乐创业征收房屋事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准备。
2.镇政府负责会场整理、现场秩序维持、协助抽签等工作。
3.若对本抽取办法存有异议,可致电:0591-28774512
古槐镇人民政府
长乐创业征收房屋事务工程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