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长乐慈善总会继续协助区委、区政府实施常态性“扶贫助残”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意见重申如下:
一、助残条件与标准:
1.长乐区常住户口;
2.长乐区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家庭;
3.长乐区残疾部门确认为一级重度残疾人。
4.受助对象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请携带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证明;
2.残联部门确认为一级重度残疾证明;
3.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向所属村(居)转发告知;
4.申请时间:自本通知下达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团结小区和谐楼二楼
联系人:高捷 程玲 电话:28881811 13706986765 13705963099
长乐区慈善总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