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村部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雨水井提升、标线等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0004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1)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www.fzcl.gov.cn)、吴航乡情报、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新村八一八西路爱民巷104号,邮编:350200
电话:13950402999
联系人:许智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航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邮编:350028
电话:15980239801;联系人:小汪
监督部门: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
电话:0591-28608502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民委员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