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28日(星期四)上午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期一天半。开会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3:30-6:00。
会议建议议题: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自侦案件情况的报告;
7、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8、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绿化长乐工作情况的报告;
10、人事任免;
11、专题询问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长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