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
2017年,市慈善(红十字)会继续实施“朝阳助学”、“爱心助残”、“慈心助孤”等常态性救助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一)长乐市常住户口;
(二)长乐市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低收入家庭。
二、救助范围和标准
1、助学方面
(1)在校大学(本一)学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2)在本市学校就读的高中(含职专)学生,每人每月200元。
2、助残方面
市残疾部门确认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3、助孤方面
父已亡故,母已改嫁或离家出走,由亲属监护收养,年龄未满16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
三、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向所属村(居)转发告知;
2、凡符合上述救助条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慈善分会领取申请表;
3、原有已获得救助对象高中生或考取大学(本一)和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材料;
4、助学对象必须未获得其他相关部门、团体与个人资助;
5、申请时间:自本通知下达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团结小区1#1602室
联系人:张碧如 程 玲
电话:28881811、27525176
13110762495、13705963099
长乐市慈善总会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