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09年以来我市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强化居民健康意识、降低居民医疗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项免费服务由2009年的7类增加到2017年的 12大类,经费由2009年的人均15元增加到2017年的人均 50元,用于全市居民免费健康管理服务。这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中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
为使国家惠民政策达到家喻户晓,让全体居民主动参与免费 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局决定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15日)开展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宣传月活动,免费服务内容为: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免费为辖区内居民提供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
1、建立和更新居民健康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知识宣传单册等。
3、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4、为孕12周前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孕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服务,为孕妇提供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2次入户访视服务。
5、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为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提供健康管理。
6、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7、为35岁及以上原发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血压测量和空腹血糖检测及4次面对面随访及健康指导,每年提供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8、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和至少4次随访,且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9、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为0—36个月儿童的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10、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推介转诊和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
11、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包括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
12、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工作。
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