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式启用我市新增的5个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及城区升级改造完成的8个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对通过上述路口的车辆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公示期为7天,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现将新增的5个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及城区升级改造完成的8个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位置公告如下:
新增的5个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位置:
1、金峰胪峰大道与源安购物广场相交十字路口
2、201省道与金峰胪峰大道相交十字路口(塘下村路口)
3、201省道与203省道相交十字路口(原漳港环岛路口)
4、201省道与东海村相交十字路口
5、201省道与营滨路相交十字路口(力恒锦纶科技路口)
城区升级改造完成的8个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位置:
1、爱心路与西洋路相交十字路口(闽运车站路口)
2、爱心路与朝阳路相交十字路口(裕利达酒店路口)
3、吴航路与广场路相交十字路口(国惠酒店路口)
4、吴航路与会堂路相交十字路口(会堂路口)
5、西洋路城南车站路口
6、郑和路与朝阳路相交十字路口(鹤安酒店路口)
7、郑和路与会堂路相交十字路口(电信大楼路口)
8、吴航路与奎桥路相交十字路口(旧消防大队路口)
特此公示
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