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于2016年9月2日在吴航乡情报上刊登的拍卖公告中“2、座落于长乐市资圣路5幢1号二层店面(建筑面积约28㎡)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5.4万元/年;竞租条件及相关要求:1、竞买人不受限,中标人对出租经营项目不得从事餐饮类行业及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娱乐类、危险品类、污染类等行业;……”现更正为“2、座落于长乐市资圣路5幢1号二层店面(建筑面积约280㎡)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5.4万元/年;竞租条件及相关要求:1、竞买人不受限,中标人对出租经营项目不得从事餐饮类行业及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娱乐类、危险品类、污染类等行业(2#标的也不能作为居家住宅使用);……”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