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国土资源局重大项目百日攻坚行动配合服务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领导,统筹安排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国衍(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传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潘明灯(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林际团(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黄晓敏(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蔡 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林 炜(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陈光华、高长城、陈静如、陈贞武、陈振佑、杨广端、林世煌、孙海、陈飞、林丽玉、李学开、李丽明、蔡东、林敏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光华同志兼任,副主任:蔡东、陈婷。
要建立班子成员挂钩重点项目服务保障责任制,各分管领导要对照我市重大项目和本局重点工作,主动配合、分工负责、对点服务、加强督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重点项目有推进、逐个问题有解决”;各业务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推进力度,确保各项目及时攻坚推进并圆满完成百日攻坚目标。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