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
慈善(红十字)会继续开展常态性救助,是协助围绕政府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现将慈善(红十字)会救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一)长乐市常住户口;
(二)长乐市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低收入家庭。
二、救助范围和标准
1、助学方面
(1)在校大学(本一)学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2)在本市学校就读的高中(含职专)学生,每人每月200元。
2、助残方面
(1)市残疾部门确认一级重度残疾人且家庭生活困难,每人每月100元。
3、助孤方面
父已亡故,母已改嫁或离家出走,由亲属收养且家庭困难,年龄未满16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
三、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向所属村(居)转发告知;
2、凡符合上述慈善救助条件和范围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慈善分会领取申请表;
3、原有已获得救助对象高中生或考取大学(本一)和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材料。
4、助学必须未获得其他相关部门、团体与个人资助。
5、申请时间:自本通知下达即日起至8月15日止。
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团结小区1#1602室
联系人:张碧如,程玲
电话:28881811、27525176、13110762495、13705963099;
附:
1、《长乐市慈善(红十字)会朝阳助学申请表》
2、《长乐市慈善(红十字)会爱心助残申请表》
3、《长乐市慈善(红十字)会慈心助孤申请表》
长乐市慈善总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