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盘活国有资产,经研究,拟对我队铺面一间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铺面简介
该店面位于长乐市南山路市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大楼一楼东北侧,面积约40平方。
二、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餐饮、娱乐及休闲保健行业。
三、租赁期限
2年。
四、竞租方式及租金确定
出租底价为每月2000元,由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五、报名方式及地址
有意承租者请于2016年3月4日-3月10日到市城建监察大队3楼报名。
联系人:童惠敏联系电话:28925070
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