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省道201线凯邦路段公路交通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规定,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2004修订)》等文件规定,为保障该路段通畅,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占用主车道与人行道摆摊设点、违章停车、非法营运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
二、我市将组织公路、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及相关乡镇建立定期巡查机制,联合开展执法,加大整治力度。对在该段道路摆摊设点、违章停车、非法营运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积极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长乐市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