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我司定于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在长乐市商业局13楼会议室公开拍租长乐市食品公司所有的以下标的:
1、座落于长乐市郑和东路21号店面(建筑面积40㎡)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7.29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
2、座落于长乐市郑和东路23、25号店面(建筑面积45㎡)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16.56万元/年,保证金¥10万元;
3、座落于长乐市郑和东路27、29号店面(建筑面积44㎡)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17.02万元/年,保证金¥10万元;
4、座落于长乐市郑和东路31、33、35号店面(建筑面积66㎡)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26.28万元/年,保证金15万元;
5、长乐市原城区定点屠宰场(建筑面积5333㎡)5年期租赁权,起租价¥9.72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
竞租条件及相关要求:
1、竞租人不受限,但序号1#-4#标的的中标人对出租经营项目不得作为餐饮、娱乐类等行业使用;5#标的的中标人对出租经营项目不得从事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污染行业等;
2、租金为每三个月一付,押金为6个月租金,租金保持每年5%递增;
其它竞租事项及要求详见拍租资料
竞租人须于2015年12月3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交纳至拍卖人帐户后持银行回单及有效证件到福州市五四北泰禾广场写字楼1号楼13层1316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看样时间:2015年11月26日、27日
联系电话:87815523、13159433880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