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省重点项目吴航不锈钢公司彩钢板项目建设需要,经上级批准,拟征用石燕村首石嶺山地约30亩(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建设安置性公墓,请以上范围内原有坟墓的墓主于2014年5月20日前到石燕村委会办理坟墓搬迁登记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登记的,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在公墓规划红线范围内私自接引的自来水管道在上述期限内应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按无主处理。
联系单位:石燕村委会 电话:28882037
联 系 人:蒋云钦 电话:13489078978
特此公告
长乐市闽江口工业集中区办公室
长乐市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