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规划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鹤上镇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西至规划荷叶垱路、鲤鱼山公园,东至规划东绕城高速公路,南至省道203线,北至规划北环路,规划区建设总用地389.91公顷。
二、规划定位
鹤上中心区是鹤上镇承担城市行政中心、商贸中心、文教中心、专业会展中心等城市功能的新型发展片区。
三、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
规划区范围西至规划荷叶垱路、鲤鱼山公园,东至规划东绕城高速公路,南至省道203线,北至规划北环路,规划区建设总用地389.91公顷。规划建设用地382.09公顷。
2、人口规模
规划区范围内总人口容量按3.50万人进行控制。
四、布局结构
鹤上中心区的布局结构确定为:两轴、两心、四组团。
两轴:依托凤翔路的南北向城市发展主轴、依托峡梅路形成的东西向城市发展轴
两心:鹤上行政中心、鹤上商贸会展中心
四组团:市政新区组团、城南新区组团、鲤鱼山工业组团及东区综合组团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在贯彻节约用地原则的基础上,应控制新建居住区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结合地形、环境建设生态型住区。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0.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69%。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区内的行政办公用地主要指近年新建的鹤上镇行政服务中心(镇政府)及鹤上派出所,规划用地面积1.85公顷。
为街道、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功能的街道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用地于各个街道及社区均有布置。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在城南新区组团凤翔路与鹤中路交叉口的西南侧,结合滨溪良好用地条件,集中布局为全镇服务的市级文化设施用地一处,用地面积1.37公顷。文化设施用地内可设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文化宫及纪念馆等文化娱乐设施。在市政新区组团内设置一处青少年宫用地,用地面积1.40公顷;在规划消防站西南侧设置一处儿童活动中心用地,用地面积0.60公顷。街道、社区级文化设施于各自管理单元内按规范进行布设。
规划区内文化设施用地3.37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
鹤上中心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长乐市教育专项规划,规划区设2所小学,保留原鹤上仙街小学(12班),并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后用地面积为1.35公顷。在城南新区组团新设立一所小学(24班),规划用地面积1.64公顷。
规划共设置2所中学。其中,保留调整现状初中1所,为鹤上中学(24班),在城南新区组团新设立一所中学(24班),规划用地面积3.88公顷。规划不设置普通高中。
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幼儿园用地计入居住用地,在新建小区中应配置考虑。
(4)体育用地
建设社区居民健身活动中心,实现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在规划消防站东侧布置一处独立占地的体育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02公顷;规划街道级体育设施结合公园绿地设置,面积归入公园绿地统计内。
新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小区内,应设有市民日常使用的健身配套设施,满足日常市民的健身锻炼需求。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区北侧的鹤上镇医院,可为本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另外规划于街道安排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4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为相对独立的建筑,以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如设在其他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底层,或带有底层的连续楼层。
(6)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于市政新区组团凯旋帝景北侧,规划社会福利用地一处,用于建设养老院、综合福利院等设施,用地面积约0.35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商住用地
规划区集中的商住用地主要位于中心区南北向主干道—凤翔路两侧。规划商住用地面积26.48公顷。
(2)商业用地三级规划
A、市级商业中心规划
规划借力位于城南新区的市级商贸会展中心的建设,在省道203线北侧,集中布局商业服务业用地,形成鹤上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在此集中发展发展城市商贸、商务酒店、金融保险等商业设施,进行高质量、高品位,高强度的城市开发。
规划市政新区组团西入口处布置独立商业地块,拟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形成鹤上镇另一处市级商业积聚区。
B、街道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街道商业服务设施布设于街道的中心地带。街道商业服务设施应满足日常综合需求,提供个性化消费和多元化服务,含百货、大型综合超市(含生鲜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店、专卖店等等。街道商业服务设施配置商圈半径小于1500米,建筑面积约20000M2,服务人口3—5万人左右。
C、社区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应以生活依据为原则,选址和经营应便利社区居民的消费,并满足必须生活服务,含菜店(生鲜超市)、食杂店、餐饮、洗衣店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配置商圈半径小于500米,建筑面积约3000M2,服务人口1.0万人左右。
4、工业用地
鹤上镇未来的产业发展将围绕做大做强以纺织、羽绒、金属加工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并实现产业整体升级和转型。本次规划的工业用地,集中布局在鲤鱼山工业组团及东区综合组团内,规划工业用地92.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4.19%。
5、公用设施配套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的公用设施用地主要由变电站、消防站、广播站、邮电设施、垃圾转运站等用地组成。
规划保留规划区内位于峡梅线北侧现有广播站,占地约0.15公顷。
规划区内建设1处二级普通消防站,位于鹤新路与鹤中路交叉口的西北侧,规划用地面积1.53公顷。
规划在鲤鱼山公园南侧设置一处鹤上110KV变电站,占地约1.27公顷。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通过省道203线、鹤新路、凤翔路、北环路等城市主干道加强鹤上中心区与长乐主城区以及海港城、空港城之间的联系,共同构筑符合鹤上镇中心区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
2、道路网规划
鹤上中心区道路采用“方格网”布局形式,其中主干道形成“四横五纵”的路网格局;其中四横即北环路、峡梅线、鹤中路及省道203线;五纵即荷叶垱路、西环路、凤翔路、鹤新路及东环路。
道路等级分三级设置,即主干道100—32米;次干道24—18米;支路12米。
3、慢行系统
规划依托滨水绿化带、防护绿带以及凤翔路等交通主干道两侧的景观带,结合区内绿地系统规划,形成慢性系统。
4、交通站场用地规划
(1)交通枢纽用地
规划在省道203线与鹤新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建设鹤上镇新长途客货运站,占地面积2.41公顷。
(2)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结合商业购物(市场、超市等)、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公园、行政办公、金融、教育科研等用地的布局,配置社会停车场用地。本次规划区内共设社会公共停车场11处,规划用地面积4.49公顷。
附:更详细内容欢迎至长乐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clghj.com/)阅览。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heshangzhen@163.com;
2、传真:28954471,请注明“长乐市鹤上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村建站)收,邮政编码:350208,信封上请注明“长乐市鹤上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时间2014年4月11日截止至2014年5月11日)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