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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http://www.clnews.com.cn  2013-11-20 07:57:46   来源:吴航乡情  【字号

  长乐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2013年长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已经开始,参保缴费期为20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新参保或续保到户口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村居进行登记缴费,在校生新参保或续保到就读学校进行登记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政府补助300元,参保者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其中政府补助300元,参保者个人缴纳40元。重度残疾人员和低保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予以全额补助。请广大城镇居民互相告知,及时参保。

长乐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