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3]第089号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吴航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屋顶修缮加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吴航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575069元,发包价为人民币51943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办公大楼屋顶修缮加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为长乐市境内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含相关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长乐市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东鹤路1号,邮编:350299;
电话:0591-28206000;
联系人:刘长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八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26571512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江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农行长乐市航城营业所;
账户名称:长乐市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账 号:190201040000659。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吴航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屋顶修缮加固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